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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公安部出台电动车停放充电新规,你还在“违规充电”?

文章出处:http://www.singbon.com 作者:燕赵晚报 人气: 发表时间:2018年07月02日

[文章内容简介]:

日前,公安部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河北省公安厅也曾于去年10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消防通告》”),分别对在不同区域场所,电动车如何充电、停放做了明确规定。

新年伊始,您家的电动车按规矩停放了吗?记者3日、4日进行了实地走访。电动车放在楼梯间,抻根线就充电的现象在老旧小区确实不少。一些高层小区在楼前安装充电桩的行为值得推广。

严禁在这些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

日前,公安部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其中包含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河北省公安厅在2017年10月就发布了《消防通告》,分别对在不同区域场所,电动车如何充电、停放做了明确规定,诸如严禁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电梯前室及地下室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要求物业管理单位(或承担相应职能的单位)应当在禁停、禁充区域张贴醒目标识;应按规定集中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并落实专人看守;受场地环境限制,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必须附设在建筑内的,要与建筑其他区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独立设置,并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排烟设施;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应设置专用充电装置并配置专用配电箱。充电装置应具备定时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充电时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不得长时间充电等。

电动车放在楼梯间 抻根线就充电

3日、4日,记者随机走访了天滋嘉礼北区、红星国际、美丽星城、红星街66号院、星河盛世、东平路8号、华兴小区等多个住宅小区,发现一些新建小区不允许电动车进小区,小区外建有停车棚,车棚里安装有充电桩。在不少老旧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从楼上抻根线充电的现象很常见。

红星街66号院是个老小区,建有数栋多层住宅楼。在不少楼宇前,随处可见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4日上午,在小区4号楼2单元前,一辆电动三轮车正在充电,电源线就来自于楼上一户居民家。这种现象还存在于华兴小区。

在东平路8号院,从楼上抻电线充电现象也不少,有的电线和插线板悬挂在一楼住户阳台防盗网上,有的直接从四五楼窗户抻下来一根电线,直接为楼前电动车充电。据居民说,有一年过年期间,半夜两点左右,5楼一租户从家中阳台私拉了一根电线,为楼前电动车充电,充电过程中,电动车突然起火,火苗从一楼蔓延至4楼,直到消防车到来才将大火扑灭,给同楼居民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所幸发现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在新建高层住宅小区也存在电动车停放不规范现象。在红星国际高层住宅小区,小区内未建公共车棚,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单元入口走廊间的现象很常见。

 一些高层小区在楼前安装充电桩

走访时,记者发现,在一些高层小区,诸如天滋嘉鲤北区、星河盛世等,都建有电动车的充电桩,方便居民使用。

天滋嘉鲤北区位于大经街上,一进小区,在5号楼、6号楼前空地上就竖立着“电动车充电处”字样的蓝色提示牌,这是小区业委会联合物业共同安装的电动车充电桩。采访时,记者看到,不时有居民将电动摩托车停放于此进行充电。小区业委会主任杨静文告诉记者,该小区建成有十多年了,其间曾发生过电动车在楼内充电自燃的现象。为减少类似事故,他们于2016年初开始在小区公共区域建充电桩,目前,已在小区5号楼、6号楼前设置有专门的电动车充电处。

在长安区星河盛世小区,记者看到,小区不允许任何车辆驶入,电动车和自行车被要求放置在小区西侧搭建的停车棚中,车棚中设置有充电桩。对此,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小区不允许车辆进入主要是出于为业主出行安全以及小区整体环境考虑,而车棚内设置充电桩,也是从消防安全角度出发的。

在桥西区西美花城小区,记者走访发现小区内鲜有电动车推入单元楼的现象。据小区业主告知,小区物业有规定,不允许利用电梯将电动车推上楼,一旦发现,保安将会把电动车推下楼。

小区物业人员讲解如何使用电动车充电装置

消防部门查处电动车乱停放行为

4日上午,记者跟随新华区公安消防大队一行来到辖区上林华苑小区,对小区存在的占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行为进行了查处与纠正。

上林华苑小区是一个建成于2012年的高层住宅小区。记者发现,每栋楼前都设置有简易停车棚,停车棚内安装有电动车充电设备,1元可充电6小时。

在小区1、2号楼的楼梯间、楼道内的公共区域,并未发现有电动车乱停放的现象。随后,在小区7号楼和9号楼,有电动车被推至楼上的现象,其中5楼一户业主家,一辆电动车就停放在防盗门门口,挡住了楼道墙壁上的消火栓。消防大队的工作人员立刻敲开业主家的门,在说明来意之后,这位业主表示,之所以将电动车推到楼上,一是担心丢车子,二是因为推上楼充电可以随时留意电瓶充满电的时间。

消防部门对辖区电动车违停行为进行查处

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向对方讲解了《消防通告》相关内容,并告知乱停乱放电动车与私拉乱接充电的危害。随后,小区保安将其电动车挪至楼下安全地带,业主还与物业签下了一份承诺书,保证不再将电动车推到楼道中。

市民可拨打“96119”举报投诉

4日下午,石市消防部门表示,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等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首先,私拉乱接电线的行为容易导致线路短路并引发火灾,尤其是居民将室内使用的接线板放置在室外,日晒雨淋,再加上没有支撑,经常与墙体发生摩擦,不仅容易出现接线板老化等问题,在雨天还极有可能出现漏电现象,从而导致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而电动车一次性充电8个小时就足够了,如果连续充电时间过长,很容易引起电瓶自燃,甚至爆炸。

其次,有市民习惯将电动车停放在住宅楼楼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这种行为不仅挤占了公共空间,甚至还占用了消防通道,另外,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非常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市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消防通告》中的要求,将电动车放置在小区规范且安全的位置,在电动车充电区域所设置的专用充电装置上进行充电。另外,充电还要注意使用正确方式,以避免火灾的发生。

当天,记者从省公安消防总队处获悉,按照《消防通告》要求,村(居)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或承担相应职能的单位)应当经常组织开展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及时劝阻、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公民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或拨打“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向公安机关举报。

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导致发生死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本文关键词:公安部,电动车,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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