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某大学校园卡结算管理暂行办法
文章出处:http://www.singbon.com 作者:佚名 人气: 发表时间:2009年09月17日
为了保证校园卡结算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财务安全,更好地为广大使用单位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郑州大学校园卡系统相关的管理部门、营业网点和其他有关的使用单位。
二、学校在银行开立专门的校园卡结算账户,财务处资金结算中心对校园卡结算业务进行统一管理、结算。
三、结算范围:
1.学校各校区所有校园卡服务部的现金存款。
2.学校各校区所有的转帐存款(自助圈存)。
3.学校各校园卡结算户所有通过校园卡结算的收费项目。包括图书馆、网络中心、教务处、各学院所属机房、食堂、浴室、体育场馆、商场等。
4.校园卡其他消费业务
四、校园卡服务部工作人员保证资金的安全,对每天所收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凭现金缴款单与结算人员进行结算。
五、各校园卡结算单位应指定一名财务人员(或者专人)负责与结算中心进行定期核对、定期结转;后勤集团各使用单位统一由后勤集团财务委派一名专职财务人员与校园卡结算中心进行帐务核对,并定期结算。
六、各校园卡结算单位除了指定一名专门的结算人员外,另应指定一名有权向结算中心获取所属校园卡结算单位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的负责人。
七、财务处资金结算中心有责任为校园卡结算单位的电子帐务保密,同时有义务按学校要求,依法向其指定人员提交各校园卡结算单位的有关信息和资料。
八、本办法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